河北撤并学校的程序包括以下几个步骤:
制定撤并方案
制定具体的撤并方案,包括招生区域调整、学生分流、周边学校接收能力、撤并后学生交通安全等方面的可行性分析。
多方论证
撤并方案需经过多方论证,确保方案的合理性和可行性。
组织听证会
举行听证会,邀请计划撤并学校招生区域内的社区、家长、教师等各方代表参加,听取他们的意见。
公示
在县(市、区)政府研究后,将撤并方案在本级政府和教育等部门网站上向社会公示一个月,接受社会监督。
报批
撤并方案经公示无异议后,逐级报省政府审批,并上报国家教育体制改革领导小组备案。
平稳过渡
学校撤并要坚持先建后撤的原则,确保教育教学工作的正常运行,妥善解决撤并过程中可能出现的交通、食宿等“后遗症”。
这些程序旨在确保农村义务教育学校的撤并过程规范、透明,并充分听取各方意见,保障学生的权益和教育质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