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被保全的程序如下:
当事人申请
当事人在发现对方的车辆存在可能损害自己合法权益的情况时,可以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交财产保全申请书以及必要的证据材料,申请对肇事车辆进行保全措施。
提供担保
申请人应当提供担保,以确保在保全措施出现意外情况时能够赔偿被保全方的损失。如果申请人不提供担保,法院将裁定驳回保全申请。
法院裁定
人民法院在接受保全申请后,必须在四十八小时内作出裁定。如果裁定采取保全措施,法院应当立即开始执行。
提起诉讼或申请仲裁
申请人在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后三十日内必须依法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如果逾期未提起诉讼或申请仲裁,法院应当解除保全措施。
法院执行与保管
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后,会妥善保管被保全的车辆,并确保相关收费合理。如果肇事方提供有效担保,法院可以允许其取回车辆。
后续处理
在诉讼过程中,法院会及时与交警部门联系,了解肇事车辆的情况和去向,并办理肇事车辆的移交手续。对于已登记的财产,法院会进行轮候查封、扣押或冻结,并通知有关登记机关协助进行轮候登记。
总结:
车被保全的程序包括当事人申请、提供担保、法院裁定、提起诉讼或申请仲裁、法院执行与保管,以及后续处理等步骤。整个流程旨在确保在诉讼过程中,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得到保护,同时防止因财产流失导致执行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