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研后改名需要遵循以下程序:
请示省教育厅:
首先需要向省教育厅提出改名的请示,并获取初步同意。
开具证明:
接着需要到当地的派出所开具改名证明,并到公证处进行公证。
准备材料:
准备改名之前的身份证(或复印件)和改名之后的身份证,以及公证书。同时,需要学校出具一个改名字的请示。
提交申请:
将上述所有材料提交给省教育厅,由省厅审核并签字确认。
户籍登记:
在获得省教育厅的同意后,需要到户籍所在地的公安分局户证窗口领取申请表格,并提供所需资料,经审批后即可进行改名登记。
办理新证件:
改名申请通过后,需要回到户籍所在地办理新的身份证和户口本。
更新学校记录:
在办理完新的身份证和户口本后,还需要到学校更新相关学籍和档案记录,以反映新的名字。
建议在办理改名手续时,提前咨询当地派出所和教育厅,了解具体的办理流程和所需材料,以确保改名过程顺利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