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法判处的程序包括以下步骤:
侦查阶段
公安机关接到报案、控告或举报后,进行初查并立案。
公安机关对现行犯或重大嫌疑分子进行刑事拘留,并在24小时内进行讯问。
侦查机关搜集有罪和无罪证据以及定罪量刑证据,并在法定期限内将案件移送到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
审查起诉阶段
人民检察院接到公安机关移送的案件后,对侦查工作进行审查。
确认犯罪嫌疑人构成犯罪的,由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
审判阶段
法院受理案件后,首先进行开庭审理前的准备工作,包括书记员确认各方到庭并宣读法庭规则,审判长宣布开庭等。
法庭调查阶段,合议庭在公诉人、当事人、辩护人、代理人等的参加下,通过提出证据和对证据进行质证,全面查明案件事实。
法庭辩论阶段,控诉方与辩护方就案情展开充分的辩论和论证。
被告人最后陈述阶段,被告人有机会表达个人意见和辩解意愿。
合议庭进行评议,根据查明的事实、证据和有关法律规定,作出有罪判决、无罪判决或证据不足的无罪判决。
判决阶段
法院在审理结束后,根据合议庭的评议结果,公开进行判决。判决宣告时,需公开进行,但是否当庭宣判则视法庭审理情况及结果而定。
以上步骤均严格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及相关法律规定进行,确保量刑合理公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