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平保险出险程序如下:
报案
车主在发生保险事故后,需要及时拨打太平保险公司的报案电话95589进行报案。若为车险报案,太平保险公司会派定损员查勘现场,进行定损。若为其他类保险报案,太平保险公司会告知用户理赔所需材料,用户只需携带相关证明材料前往太平保险公司营业网点即可办理理赔。
现场处理
发生事故后,车主应立即开启危险报警闪光灯,夜间出险还应打开示廓灯和后尾灯。如果事故严重不能撤离现场,应当在来车方向50-100米处摆放反光牌等警告标志,防止新的意外事故的发生。
收集资料
报案后,保险公司会要求车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如身份证、行驶证、驾驶证、保单等,并指导车主填写好索赔单据。若涉及人员伤亡,还需提供医疗证明等相关资料。
定损与核损
保险公司根据交警定责的结果以及现场实际情况进行定损。若为车险,太平保险公司会通知各方交强险承保公司共同参加,相互认可。定损完成后,保险公司会出具定损单。
修理与提交资料
车主根据定损结果修理车辆,并将车辆修理清单、医疗费用清单等提交给保险公司申请理赔。若车主无法承担经济赔偿,可申请保险公司先行垫付。若只有车辆损失,则保险公司也可以直接将理赔款打给修理厂。
审核与赔付
保险公司收到理赔资料后进行审核,审核无误即可赔付结案。对于符合保险责任的事故,太平人寿保险公司将在5个工作日内作出核定;情形复杂的也会在30个工作日内作出核定。
结案归档
理赔完成后,保险公司会进行结案归档,区分于商业险,独立理赔、独立建档。
建议车主在出险后及时报案,并按照保险公司的要求准备和提交相关证明材料,以确保理赔过程顺利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