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正民族成分的程序如下:
申请
当事人或其直系亲属持相关资料到户口所在地的派出所户籍窗口或政务服务大厅提出申请。
受理与审核
派出所受理申请并进行初审。
分局对申请进行审核审批。
市局对申请进行最终审核审批。
办结与告知
审批通过后,派出所将办理结果告知申请人。
所需材料
申请书。
户口簿、身份证。
市(州)级民族事务委员会出具的《更改民族成份证明书》。
《收养证》(如收养情况)。
办理时限
手续齐全的情况下,5个工作日内完成办理。
收费
该过程不收费。
建议:
申请人在申请更正民族成分时,应确保所有材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以避免因材料问题导致办理延误。
如有任何疑问或需要进一步的帮助,建议直接联系当地的派出所或民族事务部门获取详细指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