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在库养护程序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目的和适用范围
目的:有效防止药品变质,确保储存药品质量。
适用范围:适用于在库药品的养护管理。
依据
依据《药品管理法》、《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
责任人
储运部、质量管理部、养护员、库管员。
养护工作的主要内容
检查控制在库药品的储存条件,对药品按《药品养护管理制度》的规定进行检查,对发现的问题及时采取有效措施。
养护职责与分工
质量管理部:对养护员进行业务指导,审定养护工作内容,确定重点养护品种,对发现的质量问题进行分析处理。
库管员:对在库药品进行合理储存,对温湿度条件进行管理,协助养护员实施药品养护的具体操作。
养护员:指导库管员对药品进行合理储存,检查在库药品的储存条件及药品质量,按所经营药品储存特性采取科学有效的养护方法,并每年年底汇总分析和上报药品养护质量信息给质量管理部,负责建立药品养护档案及验收养护储存仪器设备的管理工作。
重点养护品种
根据不同范围确定重点养护品种,填写《重点养护品种确认表》由质量管理部审批通报。由于公司只经营集团内部产品,经营品种少,规定全部作为重点养护品种。
养护工作的具体内容
在日常管理过程中,按《药品储存管理制度》规定的内容对药品的分类储存、货垛码放、垛位间距、色标管理等工作内容进行检查,及时纠正发现的问题,确保药品储存的合理性。
温湿度监测
养护员每天监测和记录仓库温、湿度,如库房温湿度超出规定范围,应及时采取调控措施,并如实记录《库房温湿度记录》上。
定期和不定期检查
养护员对库存超过三个月的药品质量按“三三四”的原则每季循环检查一次。对由于异常原因可能出现问题的药品、易变质的药品、已出现质量问题药品的相邻批号的药品、储存时间较长的药品、近效期的药品,应不定期进行重点检查。必要时,应进行抽样送质管部进行内在质量检测。
发现问题后的处理
养护检查过程中,发现有质量问题的药品,填写《药品质量复核单》转质管部进行复验,经确认为不合格药品后,将该药品移到不合格品区。如发现药品有内在质量问题,应通知保管员挂“暂停发货”黄色标志牌并报质管部处理,经质管部确认该批药品为不合格药品后,按质管部出具的“药品移库通知单”将该药品移到不合格品区。
记录和档案管理
养护员应详细记录养护检查情况,建立药品养护档案,并定期汇总分析和上报药品养护质量信息。
通过以上程序,可以有效确保药品在储存期间的质量,防止药品变质,保障患者的用药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