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程序终结是指 由于某种特殊情况的发生,导致执行程序无法或无需继续进行,从而结束执行程序,并且以后不再恢复执行。根据不同的情境,程序终结可以分为以下几种情况:
执行款已全部执行到位:
案件完结。
被执行人下落不明或再无可执行财产:
申请执行人也不能提供被执行人可执行财产线索,在现有条件下,案件已无法继续执行。
在法定的执行期限内(6个月)采取各种执行措施,都无法将本案执行完毕:
暂时做的一个结案处理,执行程序可以恢复。
发生某种特殊情况,执行程序没有必要或不可能继续进行:
例如,申请人撤销申请、据以执行的法律文书被撤销、被执行人死亡且无遗产可供执行等。
需要注意的是,执行程序终结并不等同于案件的实质性终结,因为在某些情况下,执行程序终结后,申请执行人仍然可以再次申请法院执行。
总结:
法院程序终结:由于特殊情况导致执行程序无法或无需继续进行,并结束执行程序,以后不再恢复。
恢复执行:在某些情况下,如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供执行财产,申请执行人可以再次申请法院执行。
建议在遇到相关情形时,咨询专业律师或法律机构以获取更准确的法律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