菏泽小学转学程序如下:
确认目标学校
首先要确定要转入的学校,并与之联系确认是否接收。
准备申请材料
需要准备的材料包括学生转入地的户口簿、房产证(或购房合同)、工作调动证明、纳税证明、工商营业执照、房屋租赁合同、劳动保险证明、劳动合同、军人子女证明等。
提交申请
由学生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向学校提出申请,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学校审核
拟转入学校、转入主管教育行政部门、转出学校和转出学校主管教育行政部门核准同意后,由转入学校在学籍管理平台提交转学申请,并上传相关证明材料的图片。
教育局审核
转学申请需要经过县(区、市)教育局初教股的审核盖章。
办理转学手续
转入学校会给出转学通知单,拿着单子去原学校教务处签字,填单后交到新学校即可。
学籍转移
转出学校凭转入学校同意接收函开具转学证明,提供学籍资料,并将有关转学资料录入计算机。转入学校凭转学证明及学籍资料接收学生,并办理有关手续。
跨地区转学
如果是跨省转学,必须在10个工作日内为学生进行办理,并且需要各级教育局的盖章。
审核与办理
教育局审核合格后,由转入学校负责为其网上提交转入申请并拍照上传证明材料,督促家长到转出学校网上核办,双方学校核办后教体局审批,无需家长到教体局办理。
建议在办理转学手续时,提前咨询相关学校和教育局,确保所有材料齐全且符合要求,以便顺利完成转学流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