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资助启动程序通常包括以下几个步骤:
政策宣传与招生环节
在招生阶段,学校会将录取通知书和对应的资助政策宣传手册寄给录取的学生,并附上困难生申请表,学生可以根据家庭经济情况选择适合的资助政策。
秋季学期开学困难生认定工作
由学校资助工作领导小组召集各班主任召开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认定工作会议,向各班主任宣讲国家资助政策及符合认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条件,然后由班主任向本班学生进行政策宣传。
在开学1-2周内由班主任收集困难生申请材料进行筛选并统一交由困难生认定小组讨论通过。
助学金申请与评审
各学段助学金按学年申请和评审,按学期发放。学生或家长每年9月份向学校提出申请,经班级、年级、校(园)级三级认定,学生资助工作领导小组审定结果后在校内进行不少于五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无异议后,由市教育和体育局直接发放到学生本人银行卡中。
其他资助项目的申请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原则上每学年进行一次,每学期按照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实际情况进行动态调整,工作程序包括提前告知、个人申请、学校认定、结果公示、建档备案等环节。
对于因特殊情况(如自然灾害)导致家庭经济出现临时困难的学生,可以申请紧急补助,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学校将及时进行审核并发放补助。
资金发放
补助贫困寄宿学生的生活费统一实行银行化发放,为受助学生办理银行储蓄卡,学生家长持身份证、户口本激活后银行卡方可使用。
公示与监督
学校在认定工作过程中需进行公示,接受监督并及时回应有关认定结果的异议,确保资助工作的公正性和透明度。
这些步骤确保了学生资助工作的顺利进行,保障了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权益得到及时有效的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