模拟联合国会议中的投票程序通常包括以下几个步骤:
宣读投票
主席邀请起草国代表介绍决议草案并回答全场问题。
直接讨论修改,不设修正案,不需要动议结束辩论。
完成修改后直接进行2轮唱名投票。
投票结果需要2/3以上国家赞成才能通过,成为决议案。
结束会议
XX代表可以动议暂停会议或休会。
程序表决
所有代表都需要对程序进行投票,且不能有弃权票。
如果代表缺席,但到场代表数不少于三分之二,则不影响表决。
表决时按照动议提出顺序进行。
会议文件表决
代表们根据辩论进展依次提交工作文件、决议草案、修正案。
需要投票非常重的是决议草案和非友好修正案。
决议草案和非友好修正案都需要得到三分之二赞成票才能通过。
一份决议草案通过后不再表决其余决议草案。
结束辩论与投票
代表们认为决议草案已经讨论充分时,可动议结束辩论并进行点名投票。
主席会请出2名代表陈述赞成此动议的理由,2位代表陈述反对此动议的理由,然后全体代表进行投票表决,需达到三分之二票数方可通过。
议题确定
主席分别在赞成首先讨论议题A和赞成首先讨论议题B的国家中,各随机点出一定数量的代表进行发言,阐述选择先讨论该议题的原因和动机,发言时间为90秒。
发言完毕后进行投票,投票原则为简单多数,50%+1。
发言及让渡时间
确定议题后,主席将翻开发言名单,围绕中心议题进行讨论。
发言时间设定为2分钟,主席会请需要发言的代表举国家牌并随即读国家名,该国家参加发言名单。
最终表决
在会议结束时,主席团会进行会场各代表集团所提交的决议草案的最后的投票表决,最终会议到此结束。
这些步骤确保了模拟联合国会议的投票过程有序、公正,并符合联合国的表决规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