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商标的程序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步骤:
申请
申请人需要按照规定的商品分类表填报使用商标的商品类别和商品名称,并提出注册申请。
申请人可以通过书面方式或数据电文方式提交申请文件。
受理
商标局在收到商标注册申请文件后,会进行审查,符合规定的将予以受理,并发出书面通知。
初步审核
商标局自收到申请文件之日起九个月内完成审查,对符合规定的商标予以初步审定公告。
异议公告
对于初步审定公告的商标,自公告之日起三个月内,在先权利人、利害关系人或其他任何人可以提出异议。
公告期满无异议的,商标局将核准注册,并发放商标注册证书。
商标使用许可
商标注册人可以通过签订商标使用许可合同,许可他人使用其注册商标。
许可人应当在商标使用许可合同签订之日起3个月内将合同副本报送商标局备案。
商标使用许可未经备案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
监督与保证
许可人应当监督被许可人使用其注册商标的商品质量,被许可人应当保证使用该注册商标的商品质量。
经许可使用他人注册商标的,必须在使用该注册商标的商品上标明被许可人的名称和商品产地。
总结起来,使用商标的程序包括申请、受理、初步审核、异议公告、商标使用许可以及监督与保证等步骤。建议申请人在办理商标使用许可时,仔细阅读相关法律法规,并按照规定的流程操作,以确保流程的顺利进行和商标权的合法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