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的结婚程序采用的是 登记制。根据《婚姻登记条例》,男女双方必须共同到一方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否则婚姻不具有法律效力。
具体程序包括:
申请:
男女双方须持本人居民身份证或户籍证明及所在单位或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出具的关于本人出生年月和婚姻状况的证明,共同到一方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离过婚的申请再婚时,还应持离婚证件。
审查:
登记机关对于双方当事人的结婚申请进行审查,在必要时,可以要求当事人提供有关的证明材料,或进行必要的调查,或指定项目进行医学上的鉴定。
登记:
婚姻登记机关经审查后,认为符合结婚条件的,准予登记,发给结婚证;对不符合条件的,不予登记,并向当事人说明理由。
这种登记制体现了国家与政府对结婚行为的监督和管理,确保了婚姻关系的合法性和严肃性,并保护了婚姻当事人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