罪犯生病时的就医程序根据具体情况有所不同,以下是详细的就医流程:
病情诊断与申请
罪犯本人、亲属或监护人可以向监狱或看守所提出书面申请进行病情诊断。
监狱或看守所应组织病情诊断,核实疾病情况,并填写相关申请表。
内部医疗处理
每个监区配备有卫生员(犯医),负责处理小病小痛,如普通感冒、皮肤病等简单病症,并发放药物。对于禁忌药物,需经监狱职业医生审核。
若犯医无法处理,服刑人员需由民警带领前往狱内医院就诊。狱内医院医生为全科医生,能处理常见病症。严重病症可住院治疗,康复后返回监区。
外出就医
若狱内医院也无法处理病情,民警将押送服刑人员外出就诊。此时,需办理出所手续,并发给《罪犯保外就医证明书》。
保外就医
对于需要保外就医的罪犯,需经过保外就医的审批程序。包括填写《罪犯保外就医审批表》、《罪犯保外就医征求意见书》、病残鉴定和当地公安机关意见等,报审批机关批准。
批准的罪犯将由监狱办理出所手续,并发给《罪犯保外就医证明书》,同时进行遵纪守法和接受公安机关监督的教育。
监督与管理
保外就医罪犯由取保人领回到当地司法局报到,并需在规定时间内报到。若不报到,司法局将通知监狱负责寻找。
建议
罪犯及其家属应尽早提出病情诊断申请,以便及时获得医疗救治。
服刑人员应积极配合监狱的医疗安排,按程序办理外出就医和保外就医手续。
监狱和公安机关应严格按照规定程序操作,确保罪犯的合法权益得到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