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开矿的程序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步骤:
到国土资源部门办理相关手续
包括矿界批复、储量核查审批报告、初步开采利用方案批复等。
到环境保护和水土保持等部门办理相关手续
涉及环境影响评价、水土保持方案等。
进行安全生产预评价
根据已批复的初步开采利用方案,进行安全生产预评价。
颁发《采矿许可证》
由国土资源管理部门根据已批准的相关手续颁发《采矿许可证》。
设计审查
根据已颁发的《采矿许可证》进行《开采设计方案及安全专篇》设计审查。
开工建设批复
安监部门根据相关的法律法规及企业的准备情况进行批复。
竣工验收
企业建设完毕,申请竣工验收。
申请办理《安全生产许可证》
根据已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及安监部门的相关规定,进行生产经营。
其他相关手续
包括占用林地手续、临时或建设用地审批手续、环境治理等。
建议在开矿前,详细咨询当地政府部门,了解具体的政策和程序要求,确保所有手续合法合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