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长的任免程序一般包括以下几个步骤:
动议
由所在机关的党组(党委)根据工作需要和干部队伍状况,提出股长职位的任免动议。
民主推荐
召开民主推荐会议,听取群众意见,推荐拟任职人选。
考察
对推荐出的人选进行考察,包括个别谈话、民主测评、实地考察等,形成考察材料。
党组(党委)会议讨论决定
党组(党委)召开会议,根据民主推荐结果和考察情况,讨论决定股长的任免事项。
任前公示
将拟任职人选进行任前公示,接受社会的监督和反馈。
发文任命
根据党组(党委)会议决定和任前公示结果,正式发文任命股长。
备案
将股长的任免情况上报县委组织部进行备案,同时抄送县纪委监委进行备案。
需要注意的是,具体的任免程序可能会因地区和单位的不同而有所调整。例如,有些情况下股长的任免需要经过更高级别的审批或备案程序,如县委组织部的审核或部长办公会的审议。此外,对于特殊岗位的股长任命,如教育系统的股级干部,可能还需要向相关部门报备或由相关部门联合考察。
建议在实际操作中,股长的任免程序应严格按照相关法规和内部规定进行,确保公正、公平、透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