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岗位遴选程序一般包括以下几个步骤:
发布公告
公开遴选工作首先会发布遴选通告和简章,明确遴选的范围、计划、岗位说明及遴选条件。
报名与资格审查
报名工作通常采取个人自荐与组织推荐相结合的方式。报名者需要填写相关信息,并通过资格初审。资格初审由所在单位或当地组织部负责。
笔试
笔试主要测试应试者的政策理论水平、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文字表达能力等综合素质。笔试通常为闭卷考试,满分为100分。
面试
面试由各单位负责组织,通常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主要测试履行职位职责所要求的基本素质和能力。面试满分为100分,合格分为60分。
考察
根据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合成百分制总得分,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考察对象,实行差额考察。
体检
组织考察合格人员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体检不合格的,不再作为考察人选。
公示与任职
根据考生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等额确定拟遴选人员,并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天。公示期满无异议的,办理正式调动手续。
以上是山东岗位遴选的一般程序,具体流程可能会因遴选单位和岗位的不同而有所调整。建议考生提前了解遴选公告,做好充分准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