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争议需要什么程序

时间:2025-01-16 17:41:53 程序应用

劳动争议的处理程序包括以下四个阶段:

协商

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发生劳动争议后,可以首先尝试协商解决。

协商必须基于双方的自愿,不是强制性的解决途径。

协商一致后,双方可以签订书面和解协议,确认调解结果。

调解

如果协商未能达成一致,当事人可以向调解组织申请调解。

调解组织包括企业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基层人民调解组织等。

调解达成协议后,需要制作调解协议书,并由双方当事人签字盖章、调解员签名并加盖调解委员会印章后生效。

调解协议书在双方共同向劳动仲裁委员会或人民法院确认后,才具有强制执行效力。

仲裁

当事人不愿协商或调解不成,或者不履行调解协议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仲裁是劳动争议处理的必经程序,除非法律另有规定。

仲裁申请应当在争议发生之日起六十日内提出。

仲裁委员会对仲裁申请进行受理并作出裁决,仲裁裁决具有法律约束力。

诉讼

当事人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民事诉讼法》的普通诉讼程序。

诉讼程序包括一审和二审,一审简易程序自立案起最长3个月内审结,普通程序自立案起最长6个月审结。

不服一审判决的,可以在收到判决之日起15日内向上一级中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二审程序自上诉立案之日起3个月内审结。

总结:

劳动争议的处理程序依次为协商、调解、仲裁和诉讼。当事人可以根据实际情况选择合适的程序解决争议,但仲裁是必经程序,不服仲裁裁决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