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开竞标的一般程序包括以下步骤:
需求分析和立项
经办部门确定建设或采购需求后,对拟采购或建设项目立项审批,确认产品或服务的技术规格、数量、质量要求等。
立项审批
按行内流程进行审批,包括预算审批、是否可开展该项目的事项初评、复评等。需要外部审批的,做好前期报批申请。
编制招标文件
自主准备招标文件,包括采购需求说明、评标方法、合同条款等。也可以委托第三方招标代理机构。
发布招标公告
通过官方渠道或指定媒体发布招标公告,邀请潜在不特定的供应商参与投标。
资格预审(如适用)
对潜在供应商进行资格预审,以确保他们符合项目要求。
投标书的提交
供应商根据招标文件要求准备并提交投标书。
投标书的接收与登记
招标人接收并登记所有提交的投标书。
开标
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公开开标,公布投标价格和相关条件。
评标
根据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评标方法和标准,对投标书进行评估和比较。
澄清和答疑(如需要)
对投标书中的疑问进行澄清,要求投标者提供额外信息。
中标候选人推荐和最终确认
根据评标结果,推荐中标候选人,并最终确认中标者。
授予合同
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通知其中标结果,并进行合同谈判及签约。
这些步骤共同构成了公开招标的完整流程,确保了招标活动的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