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进人才申办上海市常住户口的程序如下:
材料提交与预审
申请人通过“一网通办”系统提交申办材料。
相关经办机构对材料进行预审,材料不齐全的一次性告知申请人补齐,材料齐全有效的予以预审通过,并通知用人单位现场递交书面材料。
初审
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或经授权的相关部门在收到材料后的5个工作日内完成初审。
审核
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或经授权的相关部门对初审通过的材料在10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
公示
审核通过的,将审核合格人员信息在相关政务网上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时间为5天。
办理户口迁移手续
公示无异议的,由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通过数据共享方式,将审核信息发送至市公安部门。
相关人员按市公安部门要求办理户口迁移手续,并凭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出具的证明及本市公安部门签发的《准予迁入证明》办理户口迁移手续。
建议:
申请人应提前准备好所有必要的材料,并确保材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以顺利完成整个落户流程。
在整个过程中,保持与相关部门的沟通,及时了解进度和需要补充的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