既定招生程序通常包括以下几个步骤:
制定录取方案
区(县)教育行政部门负责统计公办初中学校基本学区内的小学毕业生人数。
根据公办初中学校学区内的小学毕业生人数及公办初中学校的计划招生人数,提出学区内公办初中学校的录取方案。
收集学生信息
区(县)教育行政部门按照小学毕业生家长(法定监护人)提供并经确认的信息,建立小学毕业生电子档案。
电子档案建立后,将作为公办初中学校按照学区录取的重要依据。
统一招生录取
区(县)教育行政部门按照招生入学工作实施方案,统一在乌鲁木齐市基础教育管理平台组织录取。
按照学区政策为每所初中学校分配初中新生。
通知学生入学
各初中学校应在接到所属教育行政部门通知后,五日内通知被录取的初中新生。
被录取的初中新生应按规定时间,持市教育行政部门统一印制的录取通知书到录取学校报到并办理入学手续。
这些步骤确保了招生过程的规范性和透明度,保障了学生的权益。建议学生和家长提前了解并遵循当地教育行政部门的具体招生政策和程序,以确保顺利入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