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贷人还款的程序如下:
提出申请
客户向银行提出书面借款申请,并提交有关资料。
签订合同
借款申请人在接到银行有关贷款批准的通知后,要到贷款行签订借款合同及担保合同,并视情况办理公证、抵押登记、保险等相关手续。
开立账户
选用委托扣除款方式还款的客户需与银行签订委托扣款协议,并在贷款行指定的营业网点开立还款专用的储蓄存折账户或储蓄卡、信用卡账户。
售房人要在贷款行开立售房结算账户或存款专户。
支用贷款
经贷款行同意发放的贷款,办妥有关手续后,贷款行按照借款合同约定,将贷款直接转入借款人在贷款行开立的存款账户内,或将贷款一次或分次划入售房人在贷款行开立的存款账户内。
按期还款
借款人按借款合同约定的还款计划、还款方式偿还贷款本息。可供选择的还款方式有委托扣款和柜面还款两种方式。
贷款结清
包括提前结清和正常结清两种。提前结清是指贷款到期日(一次性还本付息类贷款)或贷款最后一期(分期偿还类贷款)前结清贷款;正常结清指在贷款到期日(一次性还本付息类)或贷款最后一期(分期偿还类贷款)结清贷款。
如提前结清贷款,借款人须在清偿应付各项款项后,提前10个工作日向贷款行提出提前结清申请。
贷款结清后,借款人从贷款行领取“贷款结清证明”,取回房地产权属抵押登记证明文件及保险单正本,并持贷款行出具的“贷款结清证明”到原抵押登记部门办理抵押登记注销手续。
建议:
借款人在还款前应详细阅读合同文件,了解提前结清及逾期违约条款等内容。
在准备开始偿还剩余未付金额时,建议咨询专业律师或与出借方取得联系确认具体操作步骤,并确定最佳时间点进行处理。
核实账户信息和欠息情况,确保还款金额的准确性。
选择合适的还款方式,提前安排好资金,确保按时足额还款,避免逾期产生违约金和信用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