病退程序一般包括以下几个步骤:
对照评残病退标准
根据自己的伤病情况,对照评残和病退的标准,咨询医生确定是否符合相关标准,以及是否需要手术治疗和医疗终结的依据。
报告伤情
第一时间向单位领导报告伤情,以便领导了解情况并调整工作安排,同时便于单位在上报看望慰问和评残病退名单时知晓相关情况。
申请病退、评残
向单位提交病退和评残申请,单位可能会按季度、复退前两个月或每年组织一次相关申请。
整理材料
根据单位通知准备需要的材料,包括就医资料、证明材料等,并提前留存好所有相关文件。
第一次公示
单位内部审核通过后,对符合条件的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一般为七个工作日,主要公布拟允许参加评审的人员名单及相关伤病情况。
填表、盖章
公示后,组织填写病退(评残申请表),旁证证明,并由单位和医院盖章。
逐级材料审核
材料需要逐级审核直到大单位,审核通过后发布面审时间。
参加大单位面审
参加由大单位组织的面审,以进一步确认申请人的病情和资格。
第二次公示
收到面审通过的通知后,单位会进行第二次公示,公布通过病退的人员名单及相关评定等级。
开会研究
病退公示期满后,单位党委开会研究,并通过病退申请。
宣布病退
宣布病退人员的退役命令,明确安置方式为退休。
打包回家
病退人员准备回家,残疾人员准备领取抚恤金。
后续处理
一段时间后,根据财务工作效率,残疾人员可以领取一次性伤残补助。
建议提前了解并准备好所有相关材料,并与单位保持良好沟通,以确保病退流程顺利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