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交软件在中国主要受以下几个部门的监管:
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国家网信办):
负责落实互联网信息传播方针政策和推动互联网信息传播法制建设,指导、协调、督促有关部门加强互联网信息内容管理,负责网络新闻业务及其他相关业务的审批和日常监管。
国家版权局:
负责版权相关的管理工作,包括对社交软件中涉及的音乐、视频等内容的版权进行监管。
工业和信息化部:
依法对信息服务实施监督管理,包括社交软件的网络运营和内容发布等方面。
公安部:
在国家安全需要或者案情需要的情况下,可以查询社交软件个人信息的,非职务需要的情况下,公安机关不能查询个人的信息。
此外,根据不同的社交软件和内容,还可能涉及其他相关部门的监管,例如国家广播电视总局(针对某些特定平台如快手)。
综上所述,社交软件的监管涉及多个部门,具体职责可能会有所不同,但主要由国家网信办、国家版权局、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等部门共同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