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有什么程序办理

时间:2025-01-17 19:45:28 程序应用

离婚办理程序主要分为两种:协议离婚和诉讼离婚。以下是具体的办理程序:

协议离婚

申请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需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共同到具有管辖权的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

提供的证件和证明材料包括:结婚证、有效身份证件、《离婚登记申请书》。

受理

婚姻登记员对提交的材料进行初审,初审无误后发给《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

不符合离婚登记申请条件的,不予受理,并出具《不予受理离婚登记申请告知书》。

冷静期

离婚冷静期为三十日,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的次日开始计算。

在冷静期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并填写《撤回离婚登记申请书》。

登记(发证)

冷静期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持规定有效的证件和证明材料,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

婚姻登记机关审查后,对符合离婚条件的,予以登记,并发给离婚证,注销结婚证。

诉讼离婚

写民事诉状

一方要求离婚的,需向被告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并写民事诉状,内容包括原告、被告的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民族和住所地,诉讼请求,以及事实与理由。

立案

将民事诉状和相关材料递交到住所地的法院进行立案,立案庭审查后缴纳相关费用。

庭前调解

法院在立案后,会先对双方当事人进行调解,尝试调解夫妻和好或离婚。

如果调解不成功,则进入开庭审理阶段。

开庭审理

法院在开庭审理过程中,会再次进行调解。

若调解仍无法达成一致,法院将根据实际情况对离婚案件进行判决。

总结

协议离婚:双方自愿离婚,需经过申请、受理、冷静期、登记(发证)四个步骤。

诉讼离婚:一方要求离婚,需经过写民事诉状、立案、庭前调解、开庭审理四个步骤。

建议在办理离婚手续时,详细了解并遵守当地的相关法律法规,确保程序的顺利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