辨认程序后通常会有以下步骤:
记录辨认笔录:
当辨认过程完成后,需要详细记录辨认的过程和结果,包括辨认的时间、地点、参与人员、辨认对象及其特征等。这份笔录由辨认人签名确认,其他参与辨认工作的人员也可以签名或盖章。
签名或盖章:
除了辨认笔录,辨认人和其他参与辨认工作的人员也需要在相关文件上签名或盖章,以确认他们参与了辨认过程并认同辨认结果。
录音或录像:
在特殊情况下,如案件情况复杂或其他原因认为有必要的,可以对辨认过程进行录音或录像,以保留证据。
这些步骤确保了辨认过程的公正性、透明性和合法性,有助于查明案件事实,核实证据,并查获犯罪嫌疑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