危房拆迁需要遵循一系列法定程序,以确保过程的合法性和公平性。以下是危房拆迁的主要步骤:
申领《房屋拆迁许可证》
拆迁人需向相关政府部门提交拆迁申请,并获得《房屋拆迁许可证》。
拆迁管理部门进行审核
拆迁管理部门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确认拆迁的合法性和必要性。
发布《拆迁通告》
审核通过后,拆迁管理部门会发布《拆迁通告》,告知相关方拆迁事宜。
选择确定评估机构
拆迁人需选择并确定一个具有相应资质的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对房屋进行评估。
入户调查
评估机构进行入户调查,了解房屋的具体情况和价值。
评估结果公示
评估结果会进行公示,确保透明公正。
出具并送达评估报告
评估机构会出具评估报告,并送达给房屋所有权人。
签订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协议
在所有相关方同意的前提下,拆迁人与房屋所有权人签订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协议。
发放、领取补偿款
拆迁人根据协议发放补偿款,房屋所有权人领取补偿款。
拆除房屋
房屋所有权人在领取补偿款后,按照协议进行房屋拆除。
法律依据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九条规定,对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不得低于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被征收房屋类似房地产的市场价格。
《城市房屋拆迁行政裁决工作规程》第二十条规定,在特定情况下,行政机关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拆迁。
《城市危险房屋管理规定》指出,危房的鉴定和处理需要遵循严格的程序,且并非所有危房都必须拆除,只有无法维修加固或修缮治理的房屋,才可以采取拆除改造措施。
建议
在进行危房拆迁时,建议拆迁人和房屋所有权人严格按照法定程序进行操作,确保拆迁过程的合法性和公平性,避免因程序不当引发法律纠纷。同时,房屋所有权人应积极配合拆迁工作,及时领取补偿款并按照协议进行房屋拆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