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工离职程序一般包括以下几个步骤:
提前通知
正式员工:提前30天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
试用期员工:提前3天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
提交离职申请
员工需向用人单位提交书面离职申请,说明离职原因和离职时间。
申请需经过部门负责人和人事部的审批通过。
工作交接
员工需与同事和领导完成工作交接,将相关工作交接清单、资料、文件等交给新接手的人员。
离职人员需归还公司财物,如电脑、手机、钥匙等,并进行相关确认手续。
办理离职手续
在人事部门办理离职手续,包括社保关系转移、领取工资结算、办理离职证明等。
确认是否需要履行竞业限制协议,如需要,则按照要求签订相关协议。
领取离职证明
人事部门在员工离职日开具离职证明,并在15日内办理社保、档案转移手续。
其他事项
离职人员需填写离职交接表,交清公司和个人的物品,并由双方签字确认。
收回员工的相关材料,如离职证明材料、养老手册、失业登记证、公积金卡等。
离职面谈
用人单位会与员工进行离职面谈,了解员工的离职原因、离职意愿等情况,并进行相关记录。
工资结算
财务部结清借款后,办理保险清算和减员手续,并在工资结算日发放员工的工资。
保存记录
用人单位对已经解除或终止的劳动合同的文本至少保存二年备查。
建议员工在离职过程中严格按照上述流程操作,以确保离职过程顺畅,避免不必要的麻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