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诉程序是指 不经过法院的诉讼程序而由其他机构或方式来解决纠纷或处理事务的程序。它主要包括以下几种类型:
特别程序:
包括选民资格案件、宣告失踪或死亡案件、认定公民无民事行为能力或限制行为能力案件、认定财产无主案件、确认调解协议效力案件、实现担保物权案件等。
督促程序:
债权人申请法院督促债务人清偿债务或履行给付义务。
公示催告程序:
按规定开业背书转让的票据被盗、遗失或者灭失。
仲裁程序:
通过仲裁机构解决纠纷。
公证程序:
通过公证机关进行公证。
调解程序:
通过法律人员提供法律帮助或者进行诉讼外调解。
非诉程序适用于民事纠纷,不适用于刑事案件。与诉讼程序相比,非诉程序更加灵活、高效,能够在短时间内解决纠纷,减少当事人的诉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