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度测评程序通常包括以下步骤:
总结述职
被考核人根据职位要求和年度目标任务进行工作总结,并在一定范围内进行述职。
述职内容应突出重点,简明扼要地填写公务员年度考核登记表。
民主测评
对担任机关内设机构领导职务的公务员,在一定范围内进行民主测评。
根据需要,对其他公务员也可以进行民主测评。
了解核实
通过个别谈话、实地调研、服务对象评议等方式了解核实公务员有关情况。
根据需要,听取纪检监察机关的意见。
审核评鉴
主管领导对公务员的表现及情况进行综合分析,有针对性地写出评语,提出考核等次建议和改进提高的要求。
确定等次
由本机关负责人或者授权的考核委员会确定考核等次。
对优秀等次公务员在本机关范围内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
考核结果以书面形式通知公务员,并由公务员本人签署意见。
结果反馈与改进
向技术中心及其管理层通报评价结果,并提出具体改进措施。
根据评价结果制定下一年度的工作计划和发展目标。
对提出的改进措施进行跟踪监督,确保落实到位。
后续跟踪
定期检查改进效果,必要时调整策略。
这些步骤旨在确保年度测评的全面性、公正性和有效性,从而为公务员的选拔任用、培养教育、管理监督和激励约束提供重要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