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的程序主要分为两种:协议离婚和诉讼离婚。
协议离婚
申请与受理
双方必须共同到一方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并提供相关证件和证明材料,如结婚证、身份证、离婚协议书等。
婚姻登记机关对提交的材料进行初审,确认无误后,发放《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
冷静期
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为冷静期。在此期间,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审查与登记
冷静期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婚姻登记机关对当事人的真实意愿、证件和离婚协议书等进行审查,符合离婚登记条件的,予以登记并发给离婚证。
诉讼离婚
起诉与受理
一方当事人向法院提交离婚起诉状和相关证据,法院对起诉状进行审查,决定是否立案。
立案后,法院将分配调解员对案件进行诉前调解。调解成功且双方同意维持婚姻的,可以撤回起诉;调解不成功则进入正式立案阶段。
审理与判决
法院安排庭审,双方当事人陈述意见、提交证据。
法院根据案件情况作出判决。判决生效后,双方需按照判决内容执行。
建议
协议离婚:适用于双方均同意离婚且对子女抚养、财产分割等事项达成一致意见的情况。流程相对简便快捷,但需要等待30天的冷静期。
诉讼离婚:适用于一方不同意离婚或双方无法就关键事项达成一致意见的情况。流程较为复杂,耗时较长,但最终法院的判决具有法律约束力。
根据具体情况选择合适的离婚方式,可以更高效地解决离婚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