委员改任的程序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步骤:
提出改任请示
支部委员会(或不设支部委员会的党员大会)召开会议,研究提出增补委员的请示。
如果委员因出缺或其他原因不适宜继续担任,应由委员会提出意见,报上级党组织同意,并提交党员大会讨论决定。
报送请示
向上一级基层党委书面报送关于增补委员或补选支委的请示。
上级党委研究并批复
上一级基层党委研究同意并下发批复。
酝酿候选人
支部委员会(或不设支部委员会的党员大会)酝酿委员候选人选的初步人选(预备人选),并向上一级基层党委书面报送候选人预备人选的请示。
上一级基层党委研究批复后,支部委员会进行候选人酝酿。
召开党员大会选举
召开党员大会,按照《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暂行条例》的规定,采用差额选举办法进行选举。
选举结果需报上级党组织审批(备案)。
分工与上报
召开支部委员会进行分工。
向上一级基层党委上报选举结果及委员分工情况。
上级党委最终批复
上一级基层党委对选举结果和委员分工情况进行研究批复。
建议
在实际操作过程中,可以结合实际,同时在一个请示和批复中开展第1和4、2和5、3和6步骤,以提高工作效率。
确保所有步骤严格按照《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暂行条例》和《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的规定进行,以保证改任程序的合法性和规范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