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受理程序是什么

时间:2025-01-17 09:49:22 程序应用

法院受理案件的流程如下:

起诉

原告向法院起诉,应递交起诉状和有关的证据材料,并按照被告人数递交诉状副本和证据副本。同时填写诉状清单一式二份,一份交法院,一份原告留存。原告在递交起诉状时,为公民(自然人)的应附交个人身份证明;为企业、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法人的应提供工商登记资料、营业执照副本或组织机构代码证明副本、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明;被告为法人的应提供的工商登记资料,被告为公民(自然人)的应提供其户籍证明。

立案

法院接受当事人递交诉状后,应在诉状清单上签名,经审查,符合立案条件的,当即立案,同时向当事人送达案件受理通知书、当事人法律文书送达确认书、诉讼须知、调解须知以及缴纳诉讼费用通知。

排期

经法院审查决定立案的,当即进行排期。排期包括确定开庭日期、时间、法庭和审判长,并向当事人送达开庭传票。

缴纳诉讼费用

当事人收到法院开出的缴纳诉讼费用通知起可至各法院的收费点交款。付款方式以现金、本票方式付款的,由农行直接开出《诉讼费预缴专用凭证》(受理回单);以支票、汇票方式付款的,当事人凭农行出具的对号后到交付银行凭单领取银行出具的《诉讼费预缴专用凭证》(受理回单)。

领取凭证

当事人预交诉讼费用后,法院会出具相应的凭证,并在案件审理过程中根据需要使用。

此外,法院在受理案件后,还会在规定时间内向被告寄送起诉状副本,并要求其提交答辩状。法院采取立案登记制,在七日内判定是否受理案件。对符合立案条件的,办理立案手续;对不符合立案条件的,依法裁定不予受理。

建议:

在起诉前,建议当事人仔细检查所有提交的材料是否齐全,确保符合法院的立案要求。

如果对立案过程有任何疑问,可以咨询专业律师或直接联系法院进行确认。

缴纳诉讼费用时,请确保按照法院的要求选择合适的付款方式,并及时领取相关凭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