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理开标程序通常包括以下几个步骤:
宣布开标纪律:
在开标前,主持人宣布开标会议的纪律和注意事项。
公布投标人名称:
公布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名称,并点名确认投标人是否派人到场。
确认相关人员:
宣布开标人、唱标人、记录人、监标人等有关人员的姓名。
检查投标文件密封情况:
检查所有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确保其完整无损。这一环节可以是由投标人或其推选的代表进行,也可以由招标人委托的公证机构检查并公证。
确定开标顺序:
确定投标文件的开启顺序,可以按投标文件递交的先后顺序,也可以采用其他方式确定。
公布标底:
如果设有标底,招标人会公布标底。
当众开标:
按照宣布的开标顺序,当众开启投标文件,并公布投标书中的重要内容,如投标人名称、标段名称、投标保证金递交情况、投标报价、质量目标、工期等,并记录在案。
签字确认:
相关人员在开标记录上签字确认,包括投标人代表、招标人代表、监标人、记录人等。
开标结束:
完成上述步骤后,宣布开标结束。
整个开标过程应公开透明,确保所有投标人的权益得到保障,并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招标人应在招标公告中明确开标程序的具体做法,以便所有参与者提前了解和遵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