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常离婚可以选择两种不同的程序:协议离婚或诉讼离婚。
协议离婚程序
申请并提交材料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共同到有管辖权的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
需提供证件和证明材料,包括:
内地婚姻登记机关或中国驻外使(领)馆颁发的结婚证
双方的有效身份证件
在婚姻登记机关现场填写的《离婚登记申请书》
受理
婚姻登记员对提交的材料进行初审,无误后发放《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
不符合离婚登记申请条件的,不予受理。
结婚证丢失的情况下,可以申请离婚,需提供相关证明
冷静期
离婚冷静期为三十日,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的次日开始计算。
冷静期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审查与登记
冷静期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
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婚姻登记机关将对当事人的真实意愿、证件和证明材料、离婚协议书等进行审查,符合条件的予以登记并发给离婚证
诉讼离婚程序
起诉与受理
一方向对方所在地法院提起离婚诉讼,附上起诉书及证据。
需提供证据材料,包括:
离婚起诉状
身份证
结婚证
子女出生证明
其他相关证据
审理
法院接到起诉后,开始诉讼程序,进行一切调查工作。
审理阶段包括诉辩阶段、审理阶段和判执阶段
判决
法院通过审理,判断双方感情是否破裂,作出是否准予离婚的判决。
判决生效后,婚姻关系正式解除
建议
协议离婚:适用于双方均同意离婚且无纠纷的情况,程序简便快捷,但需要经过30天的冷静期。
诉讼离婚:适用于双方无法达成一致意见或有纠纷的情况,程序较为复杂,但法院可以依法判决离婚。
根据具体情况选择合适的离婚程序,可以更高效地解决离婚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