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安排员工加班需要遵循以下程序:
生产经营需要 :首先,加班安排必须基于生产经营的需要,例如生产任务紧急或必须连续生产、运输或经营。与工会协商:
用人单位在决定安排劳动者加班时,必须与工会进行协商,并且需要得到工会的同意。这是法律规定的程序,未经工会同意,不得强令劳动者加班。
与劳动者协商:
除了与工会协商外,用人单位还必须与劳动者进行个别协商,确保加班是在劳动者自愿的情况下进行。劳动者有权拒绝非自愿的加班安排。
明确有权决定加班的主体:
用人单位应明确有权作出加班决定的主体,并按照公司规定的程序进行加班安排。
加班审批流程
员工应提前填写《加班申请表》,注明加班日期、时间、事由及预计加班时长等信息。
加班申请需经员工所在部门负责人审核同意,并报上级领导审批。特殊情况下,员工应在加班后补办加班申请手续。
审批权限一般员工的加班申请由部门经理审批,部门经理的加班申请由分管副总经理审批,副总经理及以上级别人员的加班申请由总经理审批。紧急任务或重大项目可由公司高层领导直接下达加班指令,并由人力资源部补办审批手续。
遵守法律限制:
用人单位安排员工加班的时间一般每日不得超过一小时,特殊情况下不得超过三小时,且每月加班时间累计不得超过三十六小时。此外,不得安排怀孕七个月以上的女职工和哺乳期的女职工加班。
支付加班费:
根据《劳动法》的规定,用人单位安排加班后,必须依法核算和支付加班费。
记录和证明:
用人单位应保留与加班相关的证据,如通知书、任务安排单、任务分配单、短信或微信通知等,以便在可能发生的劳动纠纷中作为证据使用。
通过以上程序,公司可以合法、合理地安排员工加班,并确保劳动者的权益得到尊重和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