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需要按照以下程序准备证件和材料:
协议离婚
前提条件
双方具有合法的夫妻身份。
夫妻双方就离婚意愿、子女抚养、财产分割、债务处理等问题达成一致意见。
所需证件和材料
双方结婚证。
双方户口本。
离婚协议书。
双方身份证。
程序
双方携带所需证件和离婚协议,共同到一方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离婚登记申请。
经过30天冷静期后,双方再亲自到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
诉讼离婚
适用情况
一方坚持离婚,另一方不同意。
双方对子女抚养、财产分割等问题无法达成协议。
所需证件和材料
起诉状。
双方身份证。
结婚证。
孩子出生证明。
其他证据材料(如聊天记录、分居证据等)。
程序
向法院提交离婚起诉状及相关证据材料。
法院进行调解,若调解无效且感情确已破裂,则判决离婚。
法院判决离婚后,会发给离婚调解书,该调解书等同于离婚证。
额外提示
冷静期:协议离婚存在30天的冷静期,任何一方在冷静期内可以撤回离婚申请。
法律效力:离婚协议不具有强制效力,一方不执行需要法院起诉。
证据准备:诉讼离婚时,需准备充分的证据以证明夫妻感情破裂,如聊天记录、分居证明等。
通过以上步骤和准备相应的证件材料,可以选择协议离婚或诉讼离婚来完成离婚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