破产程序是指 对资不抵债的企业进行破产处理的司法程序。当企业无法以其现有财产清偿全部债务,并且无法通过和解结束债务关系时,法院将强制执行其全部财产,以便所有债权人能够平均受偿,同时免除其余无法清偿的债务。这个过程被称为破产。
破产程序通常包括以下几种类型:
和解:
债务人与债权人之间达成协议,以减轻或免除部分债务,从而避免破产清算。
重整:
企业通过调整经营策略、削减成本、增加收入等方式,恢复其偿债能力,避免破产。
破产清算:
法院对企业财产进行拍卖或变卖,用所得款项清偿债权人,最终使企业法人资格消亡。
在我国,企业破产法鼓励当事人积极寻求和解或重整等方式,以避免企业倒闭清算,从而公平清理债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