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算违反法定程序

时间:2025-01-23 14:43:20 程序应用

违反法定程序通常指的是在行政或司法过程中,行政机关、司法机关或当事人未按照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的程序、方式、步骤、时限等要求行事,从而影响行政行为的合法性、公正性和有效性。以下是一些违反法定程序的情形:

增设程序义务:

办案人员为当事人增加法定程序以外的义务,例如要求当事人在检察院未详细审查起诉意见随附材料的情况下签署认罪认罚具结书或承诺书。

违反法定时限:

超出法律设定的行政主体实施行政行为必须完成的时间要求,如司法或行政机关作出处罚决定、许可决定、复议决定的期限,或超过追诉时效追究责任。

违反法定形式:

执法人员在实施具体行政行为时,未依照法律规定的形式进行,例如未制作必要的法律文书或未告知当事人相关权利和义务。

未告知相对人相关权利:

行政机关在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前,未告知当事人拟作出的处罚内容及事实、理由、依据,以及当事人依法享有的陈述、申辩、要求听证等权利。

应当回避却没有回避:

在处理案件时,相关人员未依法回避可能影响案件公正处理的情形。

超时限询问查证,刑讯逼供:

在调查取证过程中,超过法定时限进行询问查证,或采用刑讯逼供等非法手段。

非法搜查:

未经合法授权或程序,对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进行非法搜查。

采用不正当方式间接诱导:

在处理案件过程中,采用不正当手段诱导当事人或证人,影响案件公正处理。

违反法定步骤:

在具体行政行为的实施过程中,未按照法律、法规及规章规定的步骤进行,如未经过必要的立案审批、调查取证、案件处理意见书、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等步骤。

剥夺或限制了当事人的法定诉讼权利:

在诉讼过程中,剥夺或限制了当事人的法定诉讼权利,可能影响公正审判。

违反法定程序可能导致具体行政行为被撤销或判定为无效,并可能追究相关责任人的法律责任。因此,在行政和司法实践中,严格遵守法定程序是保障法律公正实施的重要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