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务员的借调程序通常包括以下几个步骤:
提出借调申请
由借调部门(单位)征得拟借调人员所在单位及本人同意后,提出借调申请。
借调申请须注明被借调人的基本情况、具体借调的岗位(承担的业务)、借调理由及借调期限。
填写审批表
借调部门(单位)在领取《借调人员审批表》后,填写有关内容,被借调人员本人签字同意后,经借调部门(单位)及拟借调人员所在单位签署意见。
审批与备案
特殊情况可直接报请领导同意并下发书面借调通知。
一般需要经过借出单位和借入单位主要负责人的审批,借出单位组织(干部)、人事部门备案。
办理调动手续
借调人员到新单位工作,但工资关系和组织关系保留在原单位。
需办理公务员转任手续,包括现单位和新单位的商调、转任审批表盖章等。
借调期间的管理
借调期间,借调人员脱离原单位的人事关系和工资福利,直到借调结束回到原单位。
借调期满后若需继续借用,须重新履行审批手续,并经借出单位主管部门同意后报同级组织、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备案。
结束借调
借调到期后,原则上借调人员需回原单位上班。
如继续借调,则需重新办理借调手续,如调入新单位,则需办理相关调动手续。
这些步骤确保了借调过程的规范性和透明度,同时也保障了借调人员的权益。建议在实际操作中,所有涉及部门应严格按照规定程序办理,确保借调过程的合法性和合理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