启动再审程序的标准主要包括以下几点:
有新的证据,足以推翻原判决、裁定:
如果出现新的证据,且这些证据足以证明原判决或裁定存在错误,那么可以启动再审程序。
原判决、裁定认定的基本事实缺乏证据证明的:
如果原判决或裁定所依据的基本事实没有充分的证据支持,那么可以启动再审程序。
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的主要证据是伪造的:
如果原判决或裁定所依据的主要证据是伪造的,那么可以启动再审程序。
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的主要证据未经质证的:
如果原判决或裁定所依据的主要证据没有经过质证,那么可以启动再审程序。
对审理案件需要的证据,当事人因客观原因不能自行收集,书面申请人民法院调查收集,人民法院未调查收集的:
如果当事人因客观原因无法自行收集关键证据,并书面申请法院调查收集,但法院未进行调查收集,那么可以启动再审程序。
原判决、裁定适用法律确有错误的:
如果原判决或裁定的法律适用存在错误,那么可以启动再审程序。
违反法律规定,管辖错误的:
如果原判决或裁定在管辖方面存在错误,那么可以启动再审程序。
审判组织的组成不合法或者依法应当回避的审判人员没有回避的:
如果审判组织的组成不合法,或者应当回避的审判人员未回避,那么可以启动再审程序。
无诉讼行为能力人未经法定代理人代为诉讼或者应当参加诉讼的当事人,因不能归责于本人或者其诉讼代理人的事由,未参加诉讼的:
如果无诉讼行为能力人未经法定代理人代为诉讼,或者应当参加诉讼的当事人因故未参加诉讼,那么可以启动再审程序。
违反法律规定,剥夺当事人辩论权利的:
如果原判决或裁定剥夺了当事人的辩论权利,那么可以启动再审程序。
未经传票传唤,缺席判决的:
如果原判决或裁定是在未经传票传唤的情况下作出的缺席判决,那么可以启动再审程序。
原判决、裁定遗漏或者超出诉讼请求的:
如果原判决或裁定遗漏了当事人的诉讼请求,或者超出了诉讼请求的范围,那么可以启动再审程序。
据以作出原判决、裁定的法律文书被撤销或者变更的:
如果原判决或裁定的法律文书被撤销或变更,那么可以启动再审程序。
审判人员在审理该案件时有贪污受贿、徇私舞弊,枉法裁判行为的:
如果审判人员在审理案件过程中存在贪污受贿、徇私舞弊、枉法裁判的行为,那么可以启动再审程序。
此外,法院和检察院在发现生效裁判存在上述错误时,也有权主动启动再审程序或提出抗诉。
综上所述,启动再审程序的标准主要围绕新的证据、事实认定错误、法律适用错误、程序违法以及审判人员的不当行为等方面。只要符合上述条件之一,相关当事人或机关即可申请再审或提出抗诉,以纠正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错误判决或裁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