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冠救助程序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配戴口罩
求助人员必须戴口罩,已经佩戴的要更换;没有佩戴的要及时发放配带,所带物品和人要分开进行消毒。
体温测量
体温呈现异常的要立即上报防疫指挥部;体温正常的进行身份核查登记,询问近期出行情况。有来自重点疫区的人员上报防疫指挥部处理。
求助服务
对正常的人员进行救助服务,根据求助人需要提供相应的吃、穿、住、行。
疫情防控
按防疫指挥部要求进行核酸检测或最低14天隔离。
不予受理
对拒不如实提供个人信息、不接受体温测量、拒不回答疫区接触史询问、拒不接受管理人员劝导的,不予受理求助服务,并上报防疫指挥部处理。
自身防护
施救人员在施助过程中,要加强自身的防护,根据防疫指挥部指令佩戴相应防护服等。
现金援助
通过发放一定金额的现金给予受疫情影响的人们,缓解他们的经济压力,帮助他们支付日常生活所需。
食品救助
由于疫情导致部分人群失去了工作和收入,面临生活困难,因此食品救助措施尤为重要。
特殊群体照顾
确定新冠病毒感染的患者及其家属、医护人员、社区工作者等作为救助的重点对象,包括提供口罩、消毒液、防护服等,确保医护人员的安全工作环境,对老年人、残疾人等特殊群体提供他们所需的特殊物资和照顾。
心理支持
缓解他们的紧张和焦虑情绪,增强应对能力,保障他们的身心健康。
信息普及与防控措施
包括感染病例数、防控措施、疫苗进展等,提高公众对疫情的认知和了解,提醒公众保持良好卫生习惯和遵守防控措施。
病例排查与隔离
对病例进行排查和隔离,以防止疫情扩散。
申请救助方式
疫情期间向政府申请救助的方式包括:
申请基本生活必需品救助的,可直接向目前居住地所属村(社区)提出救助申请,并由村(社区)核实发放;
申请现金救助的,先向目前居住地所属村(社区)提出申请,再由乡镇(街道)根据申请人的困难程度,进行核实、发放救助金额。
申请条件
目前受疫情影响,暂时找不到工作又得不到家庭支持或因疫情管控等原因暂时滞留,导致基本生活难以为继的人员。
这些程序旨在有效防止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传播,同时确保受影响人群得到必要的救助和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