判决前的调解程序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步骤:
受理纠纷
法院在答辩期满作出判决之前,根据当事人自愿的原则进行调解。
法院在收到案件后,会视情况决定是否适合调解,并告知双方当事人。
调解进行
调解可以在法庭上进行,也可以到当事人所在地进行。
审判人员会认真听取双方当事人关于案件事实和理由的陈述,查明事实,分清是非,明确双方各自的责任。
审判人员可以提出建议方案供双方当事人参考,但不能强迫当事人接受建议方案。当事人双方或单方也可以提出调解方案。
调解结束
双方达成协议后,该协议需经人民法院认可。调解书经双方当事人签收后,即具有法律效力,其效力与判决相同。
调解不成功的情况下,案件将进入诉讼程序。
其他相关程序
诉前调解流程包括起诉、选择诉前调解、法院安排调解、调解员主持调解(不超过20天)、调解成功或失败后的不同处理方式。
法庭前调解步骤包括法院告知双方当事人是否适合调解、安排时间和地点、专业调解员或法官主持调解、协商解决办法、签署调解协议书或进入庭审环节。
这些步骤旨在确保调解过程自愿、合法,并尽可能在判决前解决纠纷,以减轻当事人负担和节省司法资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