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易程序省略了什么

时间:2025-01-22 06:59:04 程序应用

简易程序相较于普通程序,省略了以下诉讼环节:

审判组织参与人员不同

普通程序:由审判员和陪审员三人以上组成合议庭。

简易程序:可以由审判员一人独任审判。

庭审阶段简化

普通程序:必须严格按照法律规定的庭审阶段顺序进行,包括讯问被告人、询问证人、鉴定人、出示证据、法庭辩论等。

简易程序:可以省略一些环节,如讯问被告人、询问证人、鉴定人、出示证据、法庭辩论等,以迅速、准确审结案件。

庭辩环节简化

普通程序:公诉案件和自诉案件的庭辩环节较为复杂,涉及多方参与和多个阶段。

简易程序:公诉案件被告人可以就起诉书指控的犯罪进行陈述和辩护,被告人及其辩护人可以与公诉人互相辩论;自诉案件宣读起诉书后,被告人及其辩护人可以与自诉人及其诉讼代理人互相辩论,不受普通程序中关于讯问被告人、询问证人、鉴定人、出示证据、法庭辩论程序规定的限制。

审限短

普通程序:审理期限没有明确规定,但一般较长。

简易程序:人民法院应当在受理后20日以内审结,对可能判处的有期徒刑超过三年的,可以延长至一个半月。

变更程序

普通程序:严格按照法律规定的程序进行,不易变更。

简易程序:在审理过程中,如果发现不宜适用简易程序的情形,可以转换为第一审判程序进行审判。

通过这些简化措施,简易程序旨在提高办案效率,及时惩罚犯罪,同时确保刑事案件的审判质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