庭审监督程序包括什么

时间:2025-01-22 05:26:48 程序应用

庭审监督程序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人民法院启动审判监督程序

本院院长提交审判委员会讨论决定再审。

上级法院(包括最高法院)提审或指令下级法院再审。

当事人申请再审

当事人如果不服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和裁定,有权向人民法院提出申诉,请求重新审理案件。

法院对法庭审理过程的监督

法院会对法庭审理过程进行严格监督,保证审理的公正性。

法院会开展庭外调查工作,受理申诉和控告,认真听取各方的意见。

法院会定期参与审判委员会会议,对已经作出的判决和裁定进行仔细审查,一旦发现有错误的地方,就会依法向上级法院提出抗诉。

再审申请的复查程序和再审程序

再审申请复查程序:当事人提出再审申请后,法院需对其申请进行审查,决定是否再审。

再审程序:经过复查后,法院决定再审的,将依照审判程序进行再审。

人民检察院的审判监督

最高院和上级检察院对于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和裁定,如果发现确有错误,有权按照审判监督程序提出抗诉。

其他相关环节

决定再审:县区级别的法院认为本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或裁决有问题时,可以向上级法院申请提起审判监督程序。

指令再审:上级法院发现下级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和裁定有问题时,有权指令下级法院再审。

决定选审:在再审过程中,法院可以选择特定的案件进行审理。

提出申诉:当事人或其他相关人员可以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和裁定提出申诉。

这些环节共同构成了审判监督程序的完整框架,旨在纠正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错误判决和裁定,维护司法公正和权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