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刑事诉讼程序中,介入诉讼程序的部门包括公安机关、检察院和法院。
公安机关
负责对案件进行立案和侦查。
对犯罪嫌疑人采取强制措施,如逮捕、拘留等。
检察院
负责对案件进行审查起诉。
对监察机关、公安机关移送起诉的案件作出决定,重大、复杂的案件可以延长审查期限。
法院
负责对案件进行审理并宣判。
此外,在刑事诉讼程序中,被害人和被告人的权益也需要得到保障:
被害人:
可以向办案机关提出诉求,介入已经开始的刑事诉讼程序,让办案机关认可其身份及遭受犯罪行为侵犯的事实。
被告人:
在首次受到侦查机构的讯问或被迫接受限制人身自由等强制性措施时,可以启动刑事律师介入并提供法律援助的程序。
这些部门的介入和参与,确保了刑事诉讼程序的公正、合法和有效进行,保障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