暂扣许可证的程序通常包括以下步骤:
报告与批准
在实施暂扣许可证之前,必须向行政机关负责人报告并获得批准。
执法人员实施
由两名以上行政执法人员实施暂扣行动。
出示执法证件
执法人员需要出示执法身份证件。
通知当事人到场
执法人员应当通知当事人到场,并告知其暂扣的理由、依据以及当事人依法享有的权利和救济途径。
听取陈述和申辩
执法人员应当听取当事人的陈述和申辩,并制作现场笔录。
制作现场笔录
现场笔录应当由当事人和行政执法人员签名或盖章,当事人拒绝的,在笔录中予以注明。
紧急情况处理
如果情况紧急,需要当场实施暂扣许可证,行政执法人员应当在二十四小时内向行政机关负责人报告,并补办批准手续。
法律依据
暂扣许可证的法律依据为《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第十九条和第二十四条。
总结:
暂扣许可证的程序包括报告与批准、执法人员实施、出示执法证件、通知当事人到场、听取陈述和申辩、制作现场笔录、紧急情况处理以及法律依据等步骤。这些程序旨在确保暂扣许可证的合法性和公正性,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