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吊销后注销需要遵循以下程序:
工商局公司清算组备案
成立清算组,负责清理公司财产、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等。
清算组需到所在地工商管理部门进行登记备案手续。
登报公告
在地市级以上的报纸上刊登注销公告,声明公司要办理注销,不再经营。
公告期通常为45天,期间允许债权人提出债权申报。
税务注销
先注销国税,再注销地税。
提交准予核准注销税务登记的税务事项通知书、清算报告、相关股东会/股东大会决议或董事会决议以及注销申请书等材料。
工商注销
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审核文件齐全无误后,出具准予注销通知书。
注销工商登记,收缴《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及副本,收缴公章等。
组织机构代码注销登记
到政务大厅原备案的公安窗口办理,注销公章以及法人、财务等印章。
银行账户注销
注销公司开户许可证和银行基本户等其他账户。
社保账号注销
核查是否有未缴清社保费用,然后注销公司社保账号。
质监局许可证注销
到质监局注销公司的相关许可证,例如生产许可证。
公安机关印章注销
注销公司印章的法律效应,印章本身可不上交。
以上步骤完成后,公司即完成从吊销到注销的全部流程。建议在操作过程中详细了解相关法律法规,确保每一步骤的合法性和有效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