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亡赔偿需要遵循以下程序:
认定工亡
由用人单位、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并提交相关材料,如劳动关系证明、医疗机构的诊断证明等。
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在受理申请后,会进行调查核实,作出工伤认定决定。
劳动能力鉴定
职工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应当进行劳动能力鉴定。
劳动能力鉴定由用人单位、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向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申请,并按照规定提交材料。
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根据国家标准、规程和手册等,对工伤职工的劳动功能障碍程度和生活自理障碍程度进行鉴定。
赔偿协商与仲裁
用人单位与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就赔偿事宜进行协商,达成赔偿协议。
若协商不成,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要求用人单位支付工亡赔偿金等相关费用。
仲裁裁决书生效后,用人单位未履行的,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领取赔偿
根据生效的仲裁裁决书或法院判决,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可以按照规定领取工亡赔偿金等赔偿款项。
一般包括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等。
在整个过程中,工伤职工及其家属应及时了解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积极配合相关部门的工作,维护自身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