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暴不走程序离婚的原因可能包括以下几点:
证据不足:
在许多家暴案件中,受害者可能没有足够的证据来证明家庭暴力确实发生过。证据的收集可能需要专业知识和技巧,例如医疗记录、证人证言、警方报告等。由于家庭暴力行为的隐蔽性和长期性,取证存在一定的困难。
调解失败:
即使法院认定存在家庭暴力,它也可能会尝试通过调解来解决争端,而不是直接判决离婚。如果调解失败,法院可能会推迟判决,或者在某些情况下甚至不会判决离婚。
感情未破裂:
法院在判决离婚时,主要以“感情确已破裂”为依据。如果家暴受害者没有充分证据证明夫妻感情已破裂,法院可能不会支持离婚请求。
施暴者的态度和行为:
施暴者可能出于对家庭和谐的强烈责任感、性本善观念与乐观主义,或者对行政与社会提供的支援帮扶信息不足等原因,不同意离婚。此外,施暴者可能会对受害人进行威胁,使其产生依存心理,从而不愿意离婚。
受害者的顾虑:
家暴受害者可能会因为照顾孩子、缺少独立生存能力、怕面对外界的流言蜚语等原因,动摇离婚的决心。这些因素会影响受害者采取法律行动的决心。
法官的倾向性:
法官在处理离婚案件时,可能会倾向于以调解结案,以保持气氛和谐和高效结案。此外,法官在认定家庭暴力证据时存在较大自由裁量权,可能会因担心二审被推翻、维护社会稳定等考量,选择淡化或忽视家庭暴力。
综上所述,家暴不走程序离婚的原因多种多样,涉及证据、法律、心理和社会等多个层面。为了成功离婚,家暴受害者需要积极收集证据,坚定离婚信念,并在必要时寻求专业法律帮助。